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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IFU treatment

继接二连三有港人在内地注射肉毒杆菌素引发中毒后,近日又出现一单怀疑美容疗程失误,令一名女子失去视力的案例。 主角就是近年流行的HIFU!

熟识医学美容治疗的人士(医生,人人都爱美!) 都应该听过这名字。 HIFU在这三、四年间急速冒起,几乎每间声称提供医学美容的中心都有这种治疗。 HIFU全名是高能量聚焦超声波(High Intensity Focused Ultrasound),原理就是将高能量超声波聚焦在一点,类似用放大镜聚焦太阳光的方法。 当皮肤组织吸收超声波后,会转化为热能,并在短时间内造成凝结性坏死(coagulative necrosis)。 不同的探头有不同的深度,由1.5mm到4.5mm不等,以达到不同的治疗效果。 例如,聚焦在4.5mm,便达到表浅肌肉筋膜系统,(SMAS,Superficial MusculoAponeurotic System)达到提拉的效果。 制造HIFU仪器,没有特别的专利,门坎并不高,中国内地、韩国等地厂商都争先恐后地生产。 因此,价钱丰俭由人,令HIFU在美容界成为热捧的项目,差不多各大杂志、美容中心都积极推广。

HIFU的踪迹遍布各大小美容院,应该由谁负责操作呢?。 HIFU的能量极大,能使皮肤坏死,再进行自我修复。 治疗的深度达到真皮层以下,直达表浅肌肉筋膜系统;在HIFU溶脂中,更能达到1.3cm的深层脂肪。 就算在医生手中操作,亦要小心翼翼,避开重要组织,如眼球、神经线等位置。 这次事件的主角,由美容院安排一位美容师操作仪器,治疗眼部附近的皱纹和松弛等问题。 不幸地,高能量的超声波进入眼球,击中晶状体,造成永久损伤。 眼部皮肤是全身最薄的,连同眼皮肌肉等厚度大约都只是3.5-4mm左右(因人而异),如果用上4.5mm的治疗深度,高能量的超声波便会进入眼部了。

现行的香港法例未列明高能量美容仪器及超声波仪器应如何规管,而操作者理论上不需任何资格,对消费者毫无保障。 我相信这事件只是冰山一角,其他受害人不愿现身而已。 但可以预期的是,高能量仪器由非经训练的人去操作,这类事件只会持续发生。